1、合金结构钢: 在碳素结构钢的基础上加人适当的合金元素,主要用于制造截面尺寸较大的机械零件的钢。具有合适的淬透性,经相应热处理后有较高的强度、韧性和疲劳强度,较低的脆性转变温度。这类钢主要包括调质钢、表面硬化钢和冷塑性成型钢。 2、20MnV钢材,属于合金结构钢。 3、 统一数字代号: A01202执行标准: GB/T 3077-1999 (代替 GB/T 3077-1988 ) 4、20MnV交货状态:以热处理(正火、退火或高温回火)或不热处理状态交货,具体交货状态应在合同中注明。 5、20MnV合金结构钢性能与用途分析: 20MnV钢材强度、塑性、韧性及淬透性均要比20Mn2钢好。20MnV合金钢相当于20CrNi钢,可用于制造锅炉、高压容器及管道等。 20MnV合金结构钢的强度、塑性、韧性及淬透性均比20Mn2钢为好,钢在油中临界淬透直径达7~14mm,可切削性尚好,渗碳时晶粒长大倾向小,但热处理时有回火脆性。此钢作渗碳用钢时,渗碳后可直接淬火,不需要经二次淬火来改善心部组织,可代替20Cr、20CrNi钢。20MnV钢也有 一定的热强性,焊接性又好。 6、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①热轧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2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②锻制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908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③其他截面形状钢材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应标准或供需双方协议的规定,具体要求在合同中注明。 7、20MnV的化学成分: (质量分数)(%) C 0.17~0.24 Si 0.17~0.37 Mn 1.30~1.60 S 允许残余含量≤0.35 P 允许残余含量≤0.30 Cr 允许残余含量≤0.30 Ni 允许残余含量≤0.30 Cu 允许残余含量≤0.30 V 0.07~0.12 8、20MnV的热处理: 试样毛坯尺寸mm 15 淬火 加热温度℃ **次淬火 *二次淬火 880 —— 冷却剂 水、油 回火 加热温度℃ 冷却剂 200 水、空 注:表中所列热处理温度允许调整范围:淬火±15℃,低温回火±20℃,高温回火±50℃。 9、20MnV的力学性能: 抗力强度σb(MPa) ≥785 屈服强度σs (MPa) ≥590 断后伸长率δ5 (%) ≥10 断面收缩率 ψ (%) ≥40 冲击吸收功Akv (J) ≥39 冲击韧性值 αkv (J/cm) ≥69 布氏硬度 HB100/3000 钢材退火或高温回火状态 ≤187 注:拉伸试验时试样钢上不能发现屈服,无法测定屈服点σs情况下,可以测规定残余伸长应力σr0.2 10、20MnV的应用范围: 可在450~ 475°C的温度范围内用来制作锅炉、高压容器、大型高压管道等较高载荷的焊接结构件。此外,还可用于冷拉、冷冲压零件,如活塞销、齿轮等。这种钢经调质后用于制造承受中等负荷及中等速度工作的机械零件,如汽车的转向节、后半轴以及机床上的齿轮、轴、蜗杆、花键轴、良好套等;经淬火及中温回火后用于制造承受高负荷、冲击及中等速度工作的零件,如齿轮、主轴、油泵转子、滑块、套环等;经淬火及低温回火后用于制造承受重负荷、低冲击及具有耐磨性、截面上实体厚度在25mm以下的零件,如蜗杆、主轴、轴、套环等;经调质并高频表面淬火后用于制造具有高的表面硬度及耐磨性而无很大冲击的零件,如齿轮、套筒、轴、主轴、曲轴、心轴、销子、连杆、螺钉、螺帽、进气阀等。此外,这种钢又适于制造进行碳氮共渗处理的各种传动零件,如直径较大和低温韧性好的齿轮和轴。用于制造锅炉、高压容器、大型高压管道等;也可用作冲压用钢,如自行车链条、活塞销、齿轮等;还可用于制造直径不大于20mm的矿用链坏。